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是上饶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规划;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处理县际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县内跨行政区域的污染纠纷和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保执法检查;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环境状况公报;参与编写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为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下设的二级预算单位,含局机关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境技术监测中心、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编制人数共55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10人,后勤事业编1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事业编26人;生态环境技术监测中心事业编12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事业编6人。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数38人:包括局机关行政编3人、后勤事业编1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事业编17人、生态环境技术监测中心事业编8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事业编4人、临时聘用人员6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5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了1255.8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54.1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54.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5.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了176.88万元)、商品和服务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13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了4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了0.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554.15万元,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了138.74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4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了542.15万元)。另未安排大气及水质污染防治经费(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了575万元)。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5.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了17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了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了0.03万元);其它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等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了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4.1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基本支出554.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5.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了17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了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了0.03万元);其它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等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了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3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6.8万元,下降25%。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因2022年度的项目预算还是放在县里,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集中安排,具体的项目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标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均为公务用车油费及维修费用,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了维修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污染防治: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四)大气: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五)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